康老师

泸州江阳区宅基地审批要多久

2016-07-20 22: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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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一般为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经讨论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申请需要提交六类材料。

泸州江阳区宅基地审批要多久

1.农户提交申请: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于每月1-10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用地和建房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同时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和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两层及以下提供简易图纸、三层提供有设计公司资质的盖章图纸)、最新户口薄、原宅基地证明等相关申请要件。农户提交申请后2年内未建申请作废,可重新申请。

2.村级受理审核:村级受理农户提交的建房申请后,审核农户提供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农村建房的条件,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的意见,外观风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土地权属是否有争议,并在5日内组织2/3以上的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并对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村级组织审查和公示时间合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查通过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镇农业农村服务站。(25日后报送的移到下个月镇上再受理)

3.镇级受理审核(一到场):镇级在每月25日收到资料并受理后,组织农业农村服务站、镇国土所及相关部门入户核实情况并进行联审,联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25日后交的资料不再的受理)。符合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户自行到政府领取复印件,原件留存镇上),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进行公示。从镇政府同意受理用地建房申请到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现场审核不通过的相应延长审核时限,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待区政府批复后镇上再予以批复,审批时间以区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办理时限。

4.开工查验(二到场):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即农户平场画开工查验(二到场线后)向镇政府申请开工查验(农户自行到政府农业农村服务站填写申请),镇政府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农业农村服务站、国土所等部门到场进行开工查验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发放《农村宅基地开工查验通知书》。审核不通过的,经农户自行整改后,重新向镇政府提交开工查验申请。

5.村级复核:农户在宅基地基槽浇灌完工后,应向村上申请复核,村支部书记在收到农户复核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再次入户核实情况,检查农户是否有擅自移基和批少建多的行为,并填写《农村宅基地建设核实情况表》,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站。一旦发现违建行为(批少占多、移基等)现场制止并要求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村两委可采取临时停电办法进行处置(请村电工执行)。

6.竣工验收(三到场):农村村民房屋竣工并拆除旧房将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后(村集体可安排农户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且必须建有三格式化粪池,由农户提出验收申请(由农户到政府农业农村服务站填写申请表),镇农业农村服务站、国土所、建管站、村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组成验收小组入户验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

7.办理不动产权:经验收合格的农户,可依法依规向镇不动产登记部门(镇国土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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