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道路安全法第63条开车门怎么处罚

2017-01-2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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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第四款是这样规定的,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第63条规定对行人罚款5元以上50元以下,非机动车不交罚款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没有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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