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呼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需要资料

2017-06-02 1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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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或医疗证历(证历押放在住院处),未带医疗证者,三日内补齐。接诊医师一定要进行人证核对,严禁冒名顶替及挂牌住院,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呼市医保“三个目录”政策标准执行,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把住院指征,严禁小病大养,住院体检。

2、参保人员因违法、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交通肇事、服毒、意外伤(有第三责任人)及工伤(含职业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出国的或赴港、澳、台地区就诊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各种健康体检、入学体检各种减肥、增肥、增高、美容、健康项目近视矫正术,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2年的,因生育发生住院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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