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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基本性质

2017-08-0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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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基本性质如下

一、科学的含义

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科学不仅指自然科学,同时包括社会科学,在时间上还可以划分为古代科学、近代科学(16~18世纪)和现代科学(19世纪以后)。狭义的科学则专指自然科学,而且以近代实验科学为其标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它不仅仅是知识,而且是一种系统的知识。

(1)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2)科学是一种特殊的探究自然的活动(3)科学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方法和态度。

二、科学的性质

(1)科学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

(2)科学知识是相当持久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3)科学具有解释和预测的功能

(4)科学并不能对所有问题提供完整的答案

(5)科学家试着确认和避免他们的误差。

科学的基本性质

科学是一个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的知识的系统。在一个旧的,密切相关的意思,“科学”还指可合理解释,并可靠地应用型知识的主体本身。

科学的基本性质包括客观性、真理性、抽象性、逻辑性、普遍性、中立性、使之区别于社会科学的主观性、有限性、具象性、感悟性、人文性、价值性、意识形态性。

科学的基本性质

科学的基本特性有:

(1)客观真理性。所谓科学的客观真理性,首先是就其来源而言,它是以存在的事实为研究对象,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和出发点的其次是就其内容而言,是对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及其规律性的真实反映。

(2)社会实践性。任何科学都具有社会实践性。所谓社会实践性是指,凡科学都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被社会实践所检验、并指导社会实践、服务于社会实践。

(3)理论系统性。科学,尤其是近代科学都是以科学概念、科学理论等逻辑地组织起来的知识体系,这是发展了的科学即近、现代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

(4)动态发展性。科学作为认识的结果,是时间的函数,是发展着的知识体系。科学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稳定的内容,但这种稳定是相对而言的、有条件的。科学是相对稳定性和动态发展性的辩证统一。

扩展资料:

科学是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实现具体统一的实践活动,是通往预期目标的桥梁、是联结现实与理想的纽带。也可以说科学是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包括事物的本质属性、实际联系、变化规律)和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使主观认识转化为客观实际事物、条件、环境)的实践活动。

这是科学的内涵。不去探索追求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没有充分地根据却固执地坚信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能转化成客观实际,这样的思想认识就是迷信。

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主观认识,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日历是主观认识,预期的昼夜、四季变化都能实现目标,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实现了的预期目标,就是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产品设计是主观认识,合格产品就是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

科学是人类探索、研究、感悟宇宙万物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 追求真理,科学是认真的、严谨的、实事求是的,同时,科学又是创造的。科学的基本态度是疑问,科学的基本精神是批判。 对于科学的核心特征或科学精神,随着人类的进步,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科学具有如下特征:

1 对象化:以能所区分为前提,并以 对象化之物(即所取)为研究对象,再 依据定量化寻求物量间的规律,由此建 构理论体系。

2 真实、理性客观、中立、无边界:从事科学研究不以“神”、“鬼”、“仙佛”、“上帝”为前提(一些科学家仍会信仰宗教,"科学"本身是理性思维的结果。),重事实讲道理, 一切以客观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探寻现象背后的原因,揭示现象发生或变化的内在规律。

通过证据,依据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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