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加臭量标准
2018-12-14 20:19:43
液化石油气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为确保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要求液化石油气具有特殊臭味。必要时加入硫醇、硫继等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加入量不得超过0.001%(m/m)。表1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
项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密度(15℃),kg/m3 报告 SH/T02211
蒸气压(37.8℃)
kPa 1380 GB/T66022
C5及C5以上组分
含量,%(V/V) =3.0 SH/T0230
蒸发残留物
mL/100mL 50.05 SY/T7509
残留物油渍观察 通过3
铜片腐蚀,级 s1 SH/T0232
总硫含量,mg/m3 343 SH/T022
液化气加臭量标准
根据有关规范,液化气加臭量为0.001%(m/m)。
在液化气中加臭的原因为:液化气一般是丙、丁烷烃,含少量烯烃,它们是无色无味的,一旦液化气泄漏会形成爆炸气体从而发生爆炸。但由于它是无色无味的,故不宜被发现,所以要添加臭味剂,以便及时发现泄漏,臭味剂一般为硫醇或硫醚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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