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长春解放的经过

2019-02-04 06: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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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解放经过:

1948年10月18日,长春解放,被确定为特别市。1952年撤销长春县,并入长春市。1953年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8月,长春直辖市改为吉林省省辖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由吉林市迁到长春市。1955年,长春市设10个区,即长春、头道沟、南、朝阳、二道河子、宽城子、兴隆山、大屯、范家店、净月,其中后4个区是农村区,市内6个区有52条街,农村区有1个镇、43个乡、164个村。1957年6月,调整城内为5个区,即朝阳、宽城、南关、二逍河子、郊区,全市改划为19个街、6个镇人民公社、97个农村人民公社。

长春解放的经过

答:长春解放的经过是,1948年的10月16号曾泽生与解放军交接了起义的协议,17号下午曾泽生出城和解放军确定了交接地点,口令等事宜,新七军,郑洞国放弃突围,长春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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