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云南建档立卡户医疗报销比例

2019-03-04 17:36:07
相关推荐

1、建档立卡贫困户35种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达到75%。

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乡镇卫生院只收起付线,可补偿费用按100%报销,县外住院的患者起付线减半。

3、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病种,住院报销提高到70%,重性精神病门诊补偿比例由65%提高到75%。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