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单身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2021-08-05 16:46:15
相关推荐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单身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单身低保户的标准大部分是因病致残因病返贫。国家规定,孤身一个人,无子无女,到60岁以后,就是五保护。如果是单身,享受国家的低保户,那么这个人一定遭遇过大意外,生活质量直线下降,无以为继。这个人无依无靠,国家会在生活上每月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费,帮他渡过暂时的难关。

单身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单人低保户的标准是:

1、没有经济来源、劳动能力以及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或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无法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或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或村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