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林业生产条件概念

2015-02-06 0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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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应以恢复林地土壤,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为主要目标。一般应当经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盖等工序,地面有硬化、建筑地基等硬化层的,应当彻底清除再覆土。

一、不同类型损毁林地地面清理要求

1.地面建有构筑物的,应清除构筑物及地基硬化层,地面硬化的施工场地或道路应清除地表硬化层。

2.压实的碎石道路、施工场地,应挖掘压实的碎石垫层,并清理地表的大石块。

3.采石、采矿、挖砂、取土等损毁的林地,可利用废弃的废石、矿渣、或建筑垃圾等填埋塌陷的坑穴,并平整清除塌陷坑周边的石块、杂物。

4.堆集废弃的废石、矿渣的,应平整、填埋堆集的废石、矿渣等,对于有污染的废石、矿渣,应按有关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填埋或移除,以免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

5.生活垃圾与污染物堆集场,应移除或根据有关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规范和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填埋和防护,并做好边坡的围挡,防止滑坡。

6.挖塘养殖毁坏林地的应拆除养殖围栏并将挖的塘填平。

7.其他毁坏林地,参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确定相应工序。

(二)边坡、坡面平整要求

1.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排水处理,可在坡面上部设置截排水沟、坡面下部设置排水沟。

2.陡坡坡面可根据实际需要,沿等高线修建若干阶梯平台,或进行表面固土、水平拦挡等固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清除坡面所有浮石和其他杂物,压实坡面土壤。陡坡坡面的局部小凹坑和孔洞,应采用生态袋、植生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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