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西安市专业人才认定标准

2015-05-31 07: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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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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